济宁构建四级老龄工作体系,托起幸福“夕阳红”

9月22日下午,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“银龄享品质 幸福新图景”济宁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。

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,也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。截至2024年末,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7.7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24.1%。


新一轮机构改革后,老龄工作职责划归民政部门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,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秉持“抓好制度设计、压实属地责任、集聚部门合力、完善服务网络”的思路,推动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、新成效,全市老龄事业稳步有序健康发展。


强化制度设计,构建高位统筹老龄工作体系


一是坚持高位推动。将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”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在全省率先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进行优化调整,明确成员单位职责,制定工作细则,积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、统筹协调转变。


二是强化政策支持。市政府先后制定《济宁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4-2026年)》等13个综合性政策文件,市直有关部门出台30余个文件,在土地保障、信贷支持、资金补助、税费减免等方面明确一系列扶持政策。近三年,市县两级投入约1.3亿元用于养老事业发展。


三是健全组织体系。加快老龄体制改革,5个县区成立独立的老龄事业服务中心,156个乡镇(街道)均明确了老龄工作负责人,并配备1名以上老龄专(兼)职工作人员,村居配有6277名民政协理员,全市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%以上,形成了“横到边、纵到底”的四级老龄工作组织体系。


发展养老服务,形成普惠多元服务供给格局


一是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。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,为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每月提供30-5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,累计服务5万余人次。成功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,目前正在有序实施,全市将新增家庭养老床位5000余张。


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。建立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制度,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建,比省定标准高出50%。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,采用“先试点后奖补”的方式,给予1个试点县、13个试点乡镇(街道)资金激励。


三是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,吸引北京光大汇晨、上海九如城、山东健康集团等全国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入驻济宁。培育并支持21家本土养老企业实现连锁化、品牌化经营。其中,1家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,1家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,57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。


四是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。连续三年将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纳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,市级投入1000余万元予以支持。全市建成农村幸福院687处,创新建立“相约黎明”“三三探访”关爱帮扶机制,探索推行“幸福院+邻里中心”模式,着力解决农村留守、空巢、独居等特殊老年人养老难题。


回应民生关切,稳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水平


一是老年福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。优化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,2024年为5.3万余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5486万元。全面摸排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信息,为24.5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8698万元。针对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类特殊困难老年人,提供探访关爱、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服务。


二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。全市建成老年病医院6家、康复院7家、护理院18家,3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,215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,274家医疗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。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,累计为5.3万名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。


三是养老服务消费活力不断释放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,将6大类25种适老化产品纳入补贴范围,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30%进行补贴。按照民政部试点部署,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工作,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,在限额内补贴40%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1万余张。


共建共治共享,营造老年友好社会发展环境


一是老年宜居方面,构建“空间打造、健康支持、为老服务、社会参与、氛围营造、信息支撑”六大体系,成功创建1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。


二是老有所学方面,完善“总校+分校+合作办学+社区老年学堂+教学中心”的五级联动办学体系,全市11所老年大学均被评为“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”,创建25所省级基层示范校。


三是老有所为方面,大力实施“银龄行动”,组建“银发人才库”,各领域老干部、老专家、老年志愿者发挥余热、奉献社会,全市注册登记老年志愿者达到15.37万人,涌现出“圣地银龄”“老妈妈爱心针线坊”“马大姐”“老来帮”“管得宽”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“老有所为”典型代表。


四是老有所乐方面,成立老年社会组织200余家,备案老年社区社会组织9000余家,其中各级老年大学和老科协、老体协、老摄影家协会等老年文体社团积极作为,组织开展重阳节敬老演出、老年书画作品展等文体活动300余场次,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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